违法约定试用期的后果

 案例分析     |      2019-08-16 13:46

 

问: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,有什么后果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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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

 

李大明2014年3月4日入职某建筑公司从事人事专员工作,该员工入职后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14年3月4日至2015年3月4日,约定的试用期为2014年3月4日至2014年6月4日。李大明试用期工资标准为2500元/月,转正后工资标准为3000元/月。

 

此后该员工离职并向公司请求支付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,该员工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?若得到支持,则赔偿金的支付标准是多少?

 

 

解答

 

法律对于劳动者试用期的约定有明确规定,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,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,本案中单位与李大明签订的合同期限已超过一年,而试用期约定却达三个月,因此,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。

 

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八十三条规定,用人单位与劳动违法约定试用期且已经履行的,以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,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支付赔偿金。

 

最终,该单位向李大明支付3000元的赔偿金。